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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目前停工逾2年。(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大巨蛋停工至今近2年,由於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北市府10日會同專業公會審查同意遠雄提送的7項防災維護計畫工項,連同105年9月6日核准施作的7項工項,共計已核定14項防災維護計畫工項。但都發局強調,此「並非復工」,僅是核准遠雄為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發生所提出防災維護計畫工項。

都發局表示,此次核准工項,為依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不服大巨蛋未按圖施工停工處分所提暫緩停工之行政訴訟,只允許遠雄可以針對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四項問題,在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發生的前提下得以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進場施作。

遠雄共提出14項工項,都發局於105年9月6日核准同意遠雄公司第1-7項防災維護工項,分別為:1.損傷維護工程、2.防洪排水系統、3.屋頂鈦版相關工程、4.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5.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6.PC看台版結構工程、7.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

而今日審查則同意第8-14項防災維護計畫,分別為:8.商場帷幕牆相關工程、9.商場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10.辦公棟2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11.影城棟3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12.辦公棟屋頂造型柵欄、13.影城棟帷幕牆相關工程、14.影城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因應颱風季節即將來臨,經專業公會專家審查,商場棟、影城棟、旅館棟及辦公棟等,考量現況鏽蝕嚴重、為維工地安全,大巨蛋全區(含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旅館棟、辦公棟)3樓(含)以上帷幕外牆及樓版同意先行灌漿施作;2樓以下部分則需待收到台建中心評定報告書及都審完成確認後始得施作,遠雄公司應儘速完成,以符合法院裁定應有防範鏽蝕、坍塌等問題發生之適當處置。

都發局強調,此次審查核准14項防災維護工項並不是同意大巨蛋可以復工,大巨蛋停工處分是因該工程第3次變更設計尚未核准,同時排除建築技術規則採性能式設計變更未經台灣建築中心審核通過即先行施工,總計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都發局爰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予以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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